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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2 / 2)


  “总监,”乐溪屈起食指扣了扣桌面,冷静的道:“乐彦那边的事情现在已经告一段落,我觉得我还是可以忙过来的。”

  乐溪基本上不会当面顶撞程池,毕竟不管怎样,程池也是她的顶头上司,平常有什么事情,能过去也过去了,但吴彩娜要踩着她上位这件事,她绝对不能忍。

  程池狠狠吸了一口烟,不耐烦的摆摆手,“让你转交就转交,我是领导还是你是领导。”

  本来程池对乐溪还是很满意的,长得漂亮、有能力,还压得住场,这样的好下属不是能够轻易找到的。拿吴彩娜和乐溪比,程池就算再不愿意,也不得不承认,十个吴彩娜都比不上一个乐溪。

  然而乐溪再好有什么用!程池把烟灰往烟灰缸里弹了弹,她和路彦现在这样的关系,谁知道她能在彩虹呆多长时间!

  万一乐溪忽然离职,文化组该怎么办?

  所以他必须做好一切准备,将乐溪手中重要的工作都转移出来,以防万一。更何况,吴彩娜前几天已经答应当他的女朋友了,扶自己的女朋友上位,这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

  “行,”乐溪冷着脸站起来,将桌子往前面一推,“我也乐的清闲。”说完,转身就走。

  程池没防备她来这么一下,冷不防的被桌子边缘狠狠的撞到了胸膛,顿时疼的倒吸了一口凉气,好半晌才缓过神来,骂骂咧咧的回了办公室。

  乐溪回去之后,就将这两项工作交给了吴彩娜,吴彩娜兴高采烈的接了,炫耀之意简直溢于言表,“哎呀,我那边其实也特别多事,但是总监非让我接,不过小溪你前段时间那么忙,这下子总算能歇一歇了。”

  乐溪微微一笑,“那我真是谢谢你了。”

  “不客气,”吴彩娜踩着高跟鞋,趾高气扬的走了。

  乐溪嗤笑一声,打开了邮箱。

  程池和吴彩娜都不知道,除了主持之外,乐溪还要帮老板写奠基仪式上的致辞。现在既然程池要把奠基仪式的工作交给吴彩娜,那么这份致辞自然也就变成了她的工作。

  乐溪动了动鼠标,毫不犹豫的将邮件里发了出去。

  邮件内容看似十分正常,完全不带有任何个人感情*色彩,就是告诉老板他的奠基仪式致辞负责人已经更换,她后续会让吴彩娜跟他对接。

  然而,吴彩娜前阵子才在乐彦出了大丑,被老板点评批评,甚至想要辞退。

  乐溪勾了勾唇,她可不信在这种情况下,老板会答应将这么重要的工作交给吴彩娜去做。

  啧啧,真是期待老板的反应啊。

  乐溪合上笔记本,掏出手机,打开了微信,既然程池让她休息,她就休息呗。

  她偷偷找到路彦的名字,点开他的头像,看了许久,控制不住的嘿嘿傻笑起来。

  男神现在是她的男朋友哎。

  嘿嘿!她男朋友!

  要不要给她男朋友发一条消息?可这样会不会显得自己太主动、太不矜持了?

  但……发个消息好像没什么啊,女朋友联系男朋友难道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qaq话说回来,今天男神为什么一点消息都没有!难道是反悔了,想要退货?=口=

  乐溪越想越焦躁,终于没能管住自己的手,给路彦发了一条信息过去。

  乐溪:在干嘛?

  十分大众化的说辞,男神应该……不会觉得反感吧quq。

  路彦很快便回了过来,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让乐溪的心情瞬间好到飞起。

  路彦:想你。

  o(*////▽////*)q男神真是没羞没臊的,这种话怎么能随便讲呢,嘿嘿嘿!

  乐溪将手机捂在胸口,笑的一脸荡漾。

  而与此同时,路彦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手机屏幕好几分钟,都没见乐溪给他回话,终于撑不住了,正准备打过去,丁俊却忽然敲门走了进来。

  见路彦看起来情绪还不错的样子,便开口道:“老板,vt总部的人预计过几天就要到了,您可能需要回总部一趟。”

  vt是国外的一家互联网公司,跟乐彦一直都有合作,这次之所以要路彦回去,也是因为vt的老板要过来。

  而乐彦的总部在b市,跟乐溪所在的城市距离足足有三千多公里。

  他越说,路彦的脸色越沉,话到最后,路彦的眉毛已经完全拧了起来。

  丁俊:“……”

  quq他也不想打扰老板谈恋爱啊!天知道他今年还想要多拿点年终奖攒着娶媳妇呢!然而职责所在,实在是没办法啊_(:3」∠)_

  所以说他当初为什么要选择这样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职位?!心累……

  这个节骨眼,他绝对不能一走了之!路彦蹙了蹙眉,他现在和乐溪之间的关系还不稳定,甚至昨天的关系还是他逼迫乐溪定下来的(←男神你确定?

  万万不能给外面那些野男人可乘之机!

  想到这里,路彦拿起手机,找丁俊要了彩虹老板的电话,直接拨了过去。

  丁俊:“……”

  老板这个心机boy一定又在忽(wei)悠(xie)彩虹的老板了,不用想也知道,这次回去肯定要多买一张乐溪的机票了。

  路彦打电话的时候,是在办公室的里间,因此丁俊并没有听清他到底说了什么,只是,路彦一走出来就吩咐他。

  “帮我在b市找一间小公寓,”路彦屈指扣了扣桌面,特别强调:“要一室一厅的。”

  哎?丁俊有些疑惑,老板在b市那么多别墅,为啥要让他找小公寓?难道是给乐溪住的?

  不对啊,以老板对乐溪的宝贝程度,带着乐溪去住别墅才是最正常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