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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节(2 / 2)


  不过在那机翼形成的时候,我分明看到这老妖怪衣襟下的皮肉,跟丹岛上那些干尸的一模一样。

  也就是说,搞不好这叫水镜的老女人,还真可能跟丹岛岛主有些关系,甚至是丹岛岛主所炼制的丹药,都不及她的好也说不定!

  毕竟那丹药名为九转墨丹,而当时我在丹岛上,并没有看到任何跟墨家有关的东西。

  难不成那丹岛岛主还真是这老妖怪嘴里的疾鹏大王?当年是姬良助疾鹏从水镜的手上获取了九转墨丹的制造方法,但后来因为水镜发现了,所以不得不远遁他乡?

  而这水镜,则是因为丹药的配方被窃取,所以这些年来,才一直在寻找姬良和疾鹏的踪迹?

  我脑子里正胡思乱想着,水镜就载着我们安然的降落到了地面上。

  那金鳞甲还真是一件宝物,简直就跟电影里钢铁侠的盔甲一般了!需要的时候可以变化成任何的东西,等到不需要的时候,又能收回变成一副护身的宝甲!

  看到这般高明的机关术,蔡云的确是着了魔一般的崇拜起了这老女人,但当我们从山区出来,走到公路上看到有汽车朝着我们行驶而来时,这老女人倒是立马惊呼了起来!

  “那,那是什么?是何人所造?怎么那儿还有?他们是一个帮派的吗?是否是我墨家的分支,又或是班家的人?还有那儿!那机关的运行原理为何?能栽那么多人,战场绝对占尽了先机!他们是否为皇家亲卫?还有那!那人坐骑为何物?为何比良驹跑得还快?还有……”

  看到这老前辈那么新奇,黎红就只是眼望他处,嘴里一直偷偷的在笑,而我,则好像是看到了我当初第一次进城时的样子。

  最有耐心的,还是蔡云。

  虽然蔡云的解释这老前辈一句都听不懂,但蔡云仍是在耐心的解释着。

  就这样走了有大概两公里,前边依稀出现了一个小镇。

  现在正是夜幕降临时分,小镇上的灯光立马就吸引住了水镜。

  但刚往前奔行了没几步,水镜就又返了回来,并朝我伸出了手,“你的锦盒给我,我借你几粒九转墨丹,等我找到疾鹏或者那老鬼,会加倍还你!”

  第299章 乡巴佬进城(二)

  这东西在关键的时候能用来救命,虽然我现在还有十二粒,但鬼知道以后我还会遇到些什么麻烦,所以原本我是不打算借的。

  但对方却根本就没给我任何找借口的机会,直接身后就抓住了我的双手,之后那金鳞甲之中冒出几根东西,直接就取走了我怀里的锦盒!

  “别那么小家子气,这东西不难炼制,你是因为体质特殊才会出现那种副作用,等到九转墨丹把你那特殊的体质磨损平后,你再吃这东西,就会变得跟我一样了。”

  一听这话,我心里当即就咯噔了一下。

  看来这东西,以后还是少用为妙,鬼知道对方嘴里我那特殊的体质会在什么时候被消磨殆尽。

  要是那体质已经被耗损殆尽,我却又服食了这丹药,恐怕就只有到丹岛上去做个守门的了。

  “而且老身我也不是白拿你的东西,既然你们对诸葛亮的事情感兴趣,待会儿老身就把他的事情告诉你们便是。”

  一边说着,对方一边让那金鳞甲打开,露出了那的确如同丹岛上干尸一样的脸庞!

  蔡云是第一次看到这般情景,惊讶得那眼珠子瞪得比铜铃还大!

  等看到水镜那干枯的皮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充盈变得光滑变得细腻,蔡云脸上的惊讶,更是溢于言表!惊得他大张着嘴,下巴都差点儿掉地上去了!

  你还别说,这水镜老前辈年轻的时候还真是标致!跟黎红有的一拼!

  “我,我操!夏,夏兄,你,你刚才给她的是,是什么玩意儿啊?竟然能有这般神奇的功效?”

  “我给她?没见她是硬抢的啊?”

  这水镜老前辈虽然已经活了不知道几千年,但在看到那些明晃晃的电灯和人家里的彩色电视时,仍是好奇得如同一个小姑娘一般!

  所幸她也知道收敛,刚恢复青春的容貌,就让金鳞甲变化成了跟我们服饰一般的衣着。

  只是可能那个年代的礼仪有所限制,现在正是大热的天气,她的袖子和裤管,却是把整个手臂和双腿都给遮了起来,领部也是捂得严严实实的,就只能看到她的脸和露在外边的一双手掌。

  这金鳞甲还真是宝物,在金鳞甲开始变换的时候,我仔细的观察过,发现这东西,是由不知道几千几万个小部件所构成,每一个小部件,都只有半粒米大小!所有部件相互协作,才变成了水镜身上现在这一身现代人的衣物。

  这古人的智慧真是无穷无尽,若是是那些神鬼莫测的传承都流传了下来的话,当年我天朝也不至于会受到那种欺压。

  唉……时也命也啊!若不是气数已尽,当年又怎会遭受那种灾祸?若不是气数已尽,那些足能把外敌全部抵挡下来的传承,也不至于消匿在历史舞台之上。天命如此,天命如此啊!

  一到镇上,那水镜老前辈就变成了一个好奇宝宝,我们只能是尽可能的给她解释。

  “那是电冰箱,是相当于以前皇帝用来藏冰的地窖。”

  “那是电风扇,你看它那么旋转,气流就会被甩出来,从而代替了扇子。”

  “那是手机,是一种现代的高科技产品,可以用来联系千里之外的人。”

  ……

  一大圈下来,等到我们给她解释完她想知道的,已然是到了夜里十一点!

  秦朝还没有筷子,在刚到镇上找了一处地方吃饭的时候,我们简直变成了一桌火星人!

  “哎哎哎,你看,那人用手抓东西吃嘿!”

  “别是印度那边过来的人吧!我听说,那边的人到咱天朝来,连吃火锅都用手抓!”

  “但看着也不像是那边的人种啊!”

  “鬼知道是不是个杂交,兴许身上还有一半儿天朝的血统也说不定。”

  ……

  好不容易吃完了饭,她又嚷嚷着要去买手机,说是只要有了这东西,应该就能联系上她那老鬼了。

  原本我们是想劝的,但奈何我们根本就不是她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