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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第194节(2 / 2)


  青年看见芳丫脸上露出略显怪异的神色,心中暗想,难道是为了自保,不轻易表露心声?

  也是,信任是不该交托得这样快的。

  ——她行事越是谨慎,便说明她心中的恐惧就越重。

  哪怕对白马寨的恶行尚没有具体的概念,必然也对自己被“献上”的对象心怀仇怨。

  好端端的一个姑娘,怎么可能愿意就此委身于匪贼之首,从此失去自由之身,让人当个玩意儿似的糟践?

  青年接着道:“这山中的匪首,作恶多端,劫掠乡里,欺男霸女,若有有一日能有人将消息带到山下去,让军队前来清缴,必将他们碎尸万段,到时你也能恢复——”

  “自由”两个字还没出口,只见那离他几步远的小姑娘猛然跳起身来,重重地“呸”了一声。

  “谁劫掠乡里?!谁欺男霸女?!”她的声音中满是愤怒,大骂道:“亏我还看你是个清清白白读书人,我看你的书是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小姑娘跳着脚,眼睛都红了,“还碎尸万段?!你才碎尸万段、不得好死!”

  芳丫的胸脯剧烈地起伏着,从未感觉自己的血流的像现在这样快。

  她紧咬牙关,还想再骂,却想到平日里宁先生教大家,胸有惊雷,面如平湖,于是强自压下了喉咙里一万句骂人的诅咒,一跺脚,一转身,奔出了破屋。

  ——还没忘了把屋门从外头挂上锁。

  她一路奔到议事厅。

  平时宁先生就是和大当家在这里商量山寨里的大事小情的。

  “宁先生,宁先生,我有事要和你讲——”

  芳丫冲进议事厅,这才顿住脚步,也骤然停下了话音。

  她……她看到……

  她看到,宁先生站在大当家的身后,正圈着大当家的胳膊,两个人拿了一支笔,往纸上写字呢。

  芳丫自己不识字,不过她小时候经常垫着脚,扒在私塾的窗户外面偷看。

  她知道,先生教那些笨孩子们拿笔的姿势、或写那些比划结构复杂的字,就是要经常把着他们的手来写的。

  如果把着手还写不会的,就要挨先生的手板了!

  但大当家都这么大个儿了呀!

  芳丫直觉的不对。

  原本大厅里气氛自然,可经芳丫骤然闯入,又骤然沉默,好像正在突然变得尴尬起来。

  宁馥的视线从纸笔上抬起,温和地投向芳丫,“怎么了,说罢。”

  她的手还覆在华轩拿笔的手上。

  华轩在短短的几秒钟里突然就红的像个熟虾一样。

  他飞快地抽走手,整个人转开了。

  纸上剩下一个歪七扭八的“香”字。

  毛笔搁得晚,芳丫眼尖,看见一滴黑乎乎的墨汁落在那白白的宣纸上。

  她转回神来,飞快地把在后山小屋里碰见那个被锁住的青年的事说了。

  原本芳丫是一时好奇,又看那青年说话谈吐不凡,所以才给他带了吃的,与他攀谈。

  谁想到这家伙竟然像鼓动她将他放开,再到山下去带人上来打白马寨!

  做他的梦!

  芳丫一说到这里,还忍不住咬牙切齿的,“他以为我看不出他想哄骗我呢!”

  山寨里早就禁了劫绑山匪,他怎么可能是肉票?!

  芳丫原就想知道他是什么人、为什么被关在这里。

  可从一开始,芳丫判定这个人说得是假话,心中就对他生了警惕。

  山寨究竟是个什么样子、大当家和宁馥到底有没有无恶不作、劫掠乡里,她这些天看得清清楚楚!

  ——白马寨虽说是落草为寇,可从宁先生来后,就不再做那些打劫绑票的勾当了!

  芳丫只相信自己的眼睛!

  宁馥挑了挑眉,用全新的眼光打量了一下这个最近正蹿个儿的小丫头。

  有好奇心。

  有勇气。

  有城府。

  而且忠诚。

  她正小杨树苗一样地抽条儿,裤子悬在脚脖子上两寸,露出细伶伶的小腿。

  唉。

  宁馥想。

  这丫头比她现世那个女儿可顺眼多了。